**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校园校舍类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校园校舍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及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校园校舍类项目
二、项目编号:****、(县区)新交GCZB-2026-0234
三、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26年10月8日
五、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孙霄茵、张春芳、徐世界、杨会朋、柴彦伟(招标人评委)
六、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6年11月6日
2、定标会议地点:****交易中心
3、定标委员会成员:王荩(组长)、石常根、张鑫、张小亮、李天鸽
4、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七、核查信息:
核查内容:
1、信用信息:(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2)**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黑名单”;(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履约能力:(1)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3)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3、其他:无。
核查结果:
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标段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润淮(河****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第二标段
**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第三标段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润淮(河****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第四标段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润淮(河****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第五标段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润淮(河****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未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无
八、中标结果信息:
第一标段
中标人:****
投标报价:****324.55元
项目经理:杜忠华
证书编号:豫241****34948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中标人地址:**省**市**市**渠大道中段建筑总部大厦13楼T1400号
第二标段
中标人:****公司
投标报价:****048.85元
项目经理:**义
证书编号:豫241****51121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中标人地址:**省**市**市龙**路34号
第三标段
中标人:****公司
投标报价:****974.22元
项目经理:庞蕾
证书编号:豫241****17592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中标人地址:****政府北侧路西
第四标段
中标人:******公司
投标报价:****845.17元
项目经理:石俊玲
证书编号:豫241********05566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中标人地址:**省******办事处****办公室103号
第五标段
中标人:******公司
投标报价:****798.22元
项目经理:徐玲玲
证书编号:豫241****01332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中标人地址:**省**市航空港**湖路76号2号楼6楼606-037室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标段金额:4400元;第二标段金额:4300元;第三标段金额:3900元;第四标段金额:3800元;第五标段金额:36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十、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市城郊乡太公路
联系人:石常根
电话:177****43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599****社区2号楼1501室
联系人:贾志豪
电话:182****8313
监督单位1(投诉受理单位):****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81MB0R926596
地址:**市建设路中段
联系人:郭海丽
电话:0373-****860
监督单位2(投诉受理单位):****发改委公管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8815376
地址:**市**市汲水镇阳光华府门面房
联系人:张文丹
电话:0373-****010
十二、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投诉:如对异议答复不满意,应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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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