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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21日,****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2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事务所担任该案管理人。为推进破产财产处置工作,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对****公司名下相关财产开展价值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对应三项标的:一是亿通国际城住宅小区7号楼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二是亿通国际城住宅小区地下一层在建工程;三是亿通国际城住宅小区内两层独栋楼房。评估标的最终以现场实物现状及项目相关图纸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局登****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3679XW,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中,注册地址:****开发区西段。 亿通国际城小区坐落于**县行政路西段,项目规划预计总投资16000.00万元,用地面积3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4栋17层、3栋27层住宅。项目一期规划建设7栋住宅楼,其中1#、4#、5#、6#楼为17层,2#、3#、7#楼为27层,规划住宅共计594套。 二、评估标的概况 (一)7号楼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 本项评估标的为亿通国际城住宅小区规划7号楼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工程,附属物包含已实施的基坑支护、降水、土方等工程,实际范围以项目图纸、现场踏勘核实情况为准。 7号楼规划为27层住宅,现阶段仅完成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尚未开展地上主体结构建设。因7号楼与小区已建成楼栋共用同一宗土地,评估机构应当科学、合理划分7号楼对应土地使用权的分摊范围,不得将已建成楼栋占用土地价值重复计入本次评估范围。 (二)亿通国际城住宅小区地下一层在建工程 本项评估标的为****公司投资建设的亿通国际城住宅小区地下一层在建工程,涵盖对应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以及所涉土地使用权等内容。评估的实际范围、权属、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实际使用状态、土地占用、土地使用权分摊等全部事项,均以项目图纸及现场踏勘核实结果为准。 (三)亿通国际城住宅小区内两层独栋楼房 本标的位于亿通国际城住宅小区内部,为两层砖混结构独栋楼房,建筑面积约240㎡,无独立不动产权,房屋主体已完成装修,水电配套齐全。 参选及中选评估机构须对全部评估标的开展完整实地查勘,逐项核实财产边界、权属状态、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实际使用现状等信息,并在正式评估报告中如实予以披露说明。 三、评估目的及工作要求 1. 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为管理人破产财产网络挂网拍卖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拍卖起拍价的基础依据。 2. 评估方法:评估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等相关执业准则,结合各标的自身财产特征科学选用评估方法。 3. 现场勘查与专业研判要求:评估机构实地查勘时,应当核查7号楼基坑支护结构现状、降水排水系统运行情况、周边土体稳定性,研判该基坑对周边已建成楼栋存在的潜在安全影响,确有必要的,可向管理人提出开展专项检测、监测的专业建议;同时应对基坑续建可行性、地下空间功能利用程度出具专业判断,并将相关结论作为价值测算前提或者修正调整因素。 针对地下一层在建工程以及两层独栋楼房,评估机构应当对照项目图纸开展现场核验,核实标的范围、面积、结构、使用现状、权属情况。若出现图纸与现场实物不一致、档案资料缺失等情形,评估机构应当书面提请管理人补充资料或者作出说明,并在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 4. 报告出具及后续配合义务:评估报告应当满足破产财产网络挂网拍卖的合规性要求,各评估标的应当分别出具独立评估意见,清晰载明财产评估范围及对应评估价值。评估机构应当配合管理人就评估价值、标的实物现状、工程续建条件等事项进行答疑解释,并根据破产程序推进需要,配合出具补充评估报告或者专项说明文件。 四、参选机构资质及信用条件 1. 具备本项目所需执业资质,持有资产评估资质,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或者土地估价执业资质;****法院诉讼资产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符合条件的机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参选。 2. 机构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执业记录。 3. 近3年不存在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相关行政处罚记录;近5年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相关记录,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受到刑事追责。 4.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有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具备在建工程或者房地产项目评估实操经验;拥有破产案件评估业务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5. 参选机构及项目团队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存在足以影响评估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五、参选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须提交密封书面参选材料一式三份,材料清单如下: 1. 营业执照副本、相关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机构信用状况良好承诺书; 3. 关于近3年无行业相关行政处罚、近5年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记录、主要负责人无相关刑事追责情形的承诺书; 4. 意向报价方案:分不同评估标的分别报价并汇总总价,报价为包干总价,同时列明费用测算依据,明确对费用支付方式的接受意见; 5. 评估工作方案:包含实地查勘工作计划、评估方法及技术路线、7号楼附属物特殊问题处置方案、地下一层在建工程现场核验与图纸比对实施方案、正式评估报告出具时限等内容; 6. 破产案件、在建工程评估项目业绩清单及佐证材料; 7.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8. 参选机构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报价递交及机构选定规则 1. 有意参与的评估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本公告第五条要求提交全套参选材料一式三份。可将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qq.com;如邮寄纸质材料,请寄至:通****人民法院,李律师(收),联系电话:135****9625。 2. 管理人对参选机构开展资格审查,对资格条件合格的意向机构,将综合考量意向报价、服务方案质量、信用及处罚记录、资质匹配程度、破产及在建工程评估业绩、工作方案专业针对性、报告出具时限等要素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中选评估机构,可视情况同步确定备选机构。管理人可按标段分别选定中选机构,也可经综合评议后统一选定一家机构承接全部标的;参选机构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本项目不承诺报价最低者中选。 3. 本项目评估费用按标段实行包干计价,于对应破产财产变现之后,作为破产费用按照法定顺位予以支付。参选、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差旅、检测建议相关衍生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17:00。 材料递交地点:****法院。 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135****9625。 八、特别提示 1. 本公告对于评估标的相关描述,仅为管理人基于现有档案资料整理,不构成对7号楼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的完整性、续建可行性、土地使用权分摊方式,以及地下一层在建工程、两层独栋楼房的面积、结构、使用现状、土地使用权分摊等事实的最终确认。评估机构应当以项目图纸、实地现场查勘及自身专业判断为准,遇资料不全等情形,应当书面提请管理人补充材料或者予以说明。 2. 评估标的实际状况以项目图纸、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准。评估机构不得仅直接引用本公告描述出具评估报告,应自行完成核实工作,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限制条件以及核实结果。 3. 中选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满足财产挂网拍卖全部合规要求。若因财产范围界定不清、评估方法及依据不足、标的现状分析缺失、现场核查不到位等问题,造成拍卖程序受阻的,管理人有权要求评估机构予以补正,并可依据委托合同追究相应责任。 4.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与中选机构签署的正式委托合同为准。管理人有权结合破产案件办理进展,对本公告内容作出合理解释以及必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