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 | ****年产200万件特殊五金螺丝及零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市**市告成镇南烟庄村 | ******公司 | ****拟投资230万元,建设年产200万件特殊五金螺丝及零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建设规模不变。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工程的除油预处理改为氧化清洗预处理,新增1座喷漆房和1座喷粉房。 | 1、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工序的氮氧化物和氧化(钝化)工序产生的氟化物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漆雾)、非甲烷总烃和喷粉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75kg/h),颗粒物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10mg/m3)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85kg/h),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100mg/m3)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氟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9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05kg/h),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5mg/m3)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50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20-30mg/m3)要求。综上,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气治理设施废活性炭、废包装、污泥槽渣收集后在危废间(28m2)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细砂纸和无尘布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品返回厂家回收,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和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喷砂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758
通讯地址:****中心****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