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合实验区****示范区一期2#楼施工总承包(****合实验区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材料研发平台项目)公区精装修专业暂估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合实验区建设局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合实验区****示范区一期2#楼施工总承包(****合实验区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材料研发平台项目)公区精装修专业暂估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实验区****示范区一期2#楼施工总承包(****合实验区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材料研发平台项目)公区精装修专业暂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合实验区****统计局(****办公室)以 郑港经发投资〔2024〕121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及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合实验区****中心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cn: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合实验区****示范区一期2#楼施工总承包(****合实验区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材料研发平台项目)公区精装修专业暂估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合实验区孙武路以东,**路以南,飞鹰街以西,花语路以北。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合实验区,孙武路以东,**路以南,飞鹰街以西,花语路以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本项目为2#楼施工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为95313 ㎡,其中暂定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78220 ㎡,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17093 ㎡。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5计划工期:105天。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范围内(招标人平行发包工程除外)的所有内容(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2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及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提供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2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连续3****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2)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12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合实验区****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合实验区****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实验区****中心网站》 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地 址:**省**市管****中心中建七局大厦A座10楼
联 系 人:郑华华
电 话:0371-****06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丽
地 址:**省**市**省**市郑东新区育翔路36****科技园10层03
联 系 人:刘丽
电 话:185****6766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电 话:0371-****9628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