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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0MA46FUNU5C | 建设单位法人:时明 |
| 胡成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示范区 |
| ****示范区鹤淇大道与**江路交叉口东 |
| ****电子元器件智能化生产线(三期)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示范区****园区 |
| 经度:114.243611 纬度: 35.651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3-13 |
| 鹤环审〔202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0MA46FUNU5C003Q |
| 2026-05-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0 |
| 5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0MA46FUNU5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11MA442LMF9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省****公司 |
| ****0600MA451FKY09,****0202MA9FC4CP4D | 竣工时间:2026-06-20 |
| 2026-07-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20 |
| 2026-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1008itl3p |
| ** | 实际建设情况:与建设单位现有项目不存在依存关系且不在一个厂区,项目为**性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工生产手机、电子书、平板计算机、汽车零组件等产品的铝合金件 2400 万件、镁合金件 600 万件,合计 3000 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加工生产手机、电子书、平板计算机、汽车零组件等产品的铝合金件 2400 万件、镁合金件 600 万件,合计 3000 万件/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CNC 加工、清洗、表面处理(T 处理、阳极氧化、MAO 微弧氧化)、打磨、喷砂、镭雕 | 实际建设情况:CNC 加工、清洗、表面处理(T 处理、阳极氧化)、打磨、喷砂、镭雕 |
| MAO 微弧氧化工艺根据实际需要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CNC废气经5套静电吸附油雾净化设备(B01车间2套,B09车间3套)处理后通过2根28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B01、B09各1根)。②T处理线废气经2套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喷砂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④阳极自动线废气经2套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⑤阳极半自动线废气经2套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⑥镭雕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⑦锅炉烟气经3套“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8排放。⑧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⑨污水站恶臭气体经酸喷淋、碱喷淋两级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10排放。⑩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废气无组织排放各项控制及处理措施,针对项目阳极氧化、T处理、微弧氧化等涉酸碱表面处理工序,应强化对含酸雾及碱雾等工艺废气的无组织逸散控制。含镍、含铬等重金属工序区域应实施严格的空间物理隔离与微负压设计,防止重金属气溶胶扩散。各类液态原辅料(如酸、碱、表面处理剂)应采取密闭管道输送,卸料区宜设置围堰并配套废气收集系统,全面加强对物料贮存、输送及投加过程的挥发管理。加强生产设备及废气收集管线的日常巡检与维护,采用全流程密闭控制、优化集气效率、合理封堵逸散点等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要求;涉及****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同时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整体管控水平须达到《**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A级企业的相关要求。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及明管敷设原则建设厂区管网,厂区废水总排口需要安装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并联网。厂区废水分为含油废水、有机废水、综合废水及含重金属废水四类,各自配套处理系统,含油废水预处理单元采用“混凝絮凝+沉淀+混凝絮凝+气浮”工艺,有机废水处理单元采用“脱色+反应+混凝絮凝+沉淀”工艺,综合废水处理单元采用“反应+混凝絮凝+沉淀”与“生化调节+水解酸化+缺氧好氧+混凝絮凝+沉淀”组合工艺,重金属废水处理单元主要负责处理含镍废水与含铬废水,采用“pH调节+氧化+还原+混凝沉淀+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袋式过滤+超滤(UF)+反渗透(RO1、RO2、RO3)+MVR蒸发+刮板蒸发”工艺。含重金属废水(主要包括含铬染色废水、含镍封孔废水)经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对外排放。含油废水经含油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后,与经有机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后的有机废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单元的生化调节池;综合废水直接进入综合废水处理单元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在放流水洗池内混合,最终经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收水要求(COD≤400mg/L、BOD5≤200mg/L、氨氮≤30mg/L、总磷≤5mg/L、SS≤400mg/L、总氮≤45mg/L、石油类≤20mg/L、LAS≤20mg/L、氟化物≤20mg/L)。 固废:落实《报告书》所提固废暂存及处置措施,依据危险废物处置“三化”原则,在规范处置的基础上,优先采用非填埋方式,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全部安全、规范处置。运营后,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一座244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一座488.64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废金属屑、CNC刮地水、废油、废抛光轮、废活性炭、除油污油、废过滤介质、镍铬污泥、废过滤膜、废空容器、废润滑油、废过滤胶球等,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槽液输送至车间外侧地下密闭式废液收集池分类分区暂存,定期外委处置。一般固废研磨屑、金属颗粒物外售金属冶炼厂综合利用,废白刚玉厂家回收,废过滤膜外售处置,物化污泥、生化污泥于污泥暂存间暂存经脱水后交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区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地下水:落实《报告书》所提防渗处理措施,严格按照防渗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全厂分区、分级防渗处理工作,避免项目实施对土壤及地下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建立覆盖各场地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控制。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B01CNC废气经2套静电吸附油雾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根28m高排气筒(DA009、DA013)排放;B09CNC未建设。②T处理线废气经2套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喷砂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④阳极自动线废气经2套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28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⑤阳极半自动线废气经2套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根28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⑥镭雕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⑦锅炉烟气经3套“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12)排放。⑧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10)排放。⑨污水站恶臭气体经酸喷淋、碱喷淋两级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8)排放。⑩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废气无组织排放各项控制及处理措施,针对项目阳极氧化、T处理、微弧氧化等涉酸碱表面处理工序,应强化对含酸雾及碱雾等工艺废气的无组织逸散控制。含镍、含铬等重金属工序区域应实施严格的空间物理隔离与微负压设计,防止重金属气溶胶扩散。各类液态原辅料(如酸、碱、表面处理剂)应采取密闭管道输送,卸料区宜设置围堰并配套废气收集系统,全面加强对物料贮存、输送及投加过程的挥发管理。加强生产设备及废气收集管线的日常巡检与维护,采用全流程密闭控制、优化集气效率、合理封堵逸散点等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要求;涉及****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同时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整体管控水平须达到《**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A级企业的相关要求。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及明管敷设原则建设厂区管网,厂区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按排污许可要求开展监测。厂区废水分为含油废水、有机废水、综合废水及含重金属废水四类,各自配套处理系统,含油废水预处理单元采用“混凝絮凝+沉淀+混凝絮凝+气浮”工艺,有机废水处理单元采用“脱色+反应+混凝絮凝+沉淀”工艺,综合废水处理单元采用“反应+混凝絮凝+沉淀”与“生化调节+水解酸化+缺氧好氧+混凝絮凝+沉淀”组合工艺,重金属废水处理单元主要负责处理含镍废水与含铬废水,采用“pH调节+氧化+还原+混凝沉淀+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袋式过滤+超滤(UF)+反渗透(RO1、RO2、RO3)+MVR蒸发+刮板蒸发”工艺。含重金属废水(主要包括含铬染色废水、含镍封孔废水)经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对外排放。含油废水经含油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后,与经有机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后的有机废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单元的生化调节池;综合废水直接进入综合废水处理单元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在放流水洗池内混合,最终经厂区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收水要求(COD≤400mg/L、BOD5≤200mg/L、氨氮≤30mg/L、总磷≤5mg/L、SS≤400mg/L、总氮≤45mg/L、石油类≤20mg/L、LAS≤20mg/L、氟化物≤20mg/L)。 固废:落实《报告书》所提固废暂存及处置措施,依据危险废物处置“三化"原则,在规范处置的基础上,优先采用非填埋方式,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全部安全、规范处置。运营后,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存、转移、处置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一座244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一座488.64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废金属屑、CNC刮地水、废油、废抛光轮、废活性炭、除油污油、废过滤介质、镍铬污泥、废过滤膜、废空容器、废润滑油、废过滤胶球等,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槽液输送至车间外侧地下密闭式废液收集池分类分区暂存,定期外委处置。一般固废研磨屑、金属颗粒物外售金属冶炼厂综合利用,废白刚玉厂家回收,废过滤膜外售处置,物化污泥、生化污泥于污泥暂存间暂存经脱水后交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区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地下水:严格按照防渗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全厂分区、分级防渗处理工作,避免项目实施对土壤及地下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建立覆盖各场地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控制。 |
| 1、B01CNC油雾静电吸附油雾净化设备后增加活性炭吸附工艺,增加1根排气筒(原因:每套设施配套1根排气筒);2、阳极自动线废气增加1根排气筒(原因:每套设施配套1根排气筒);3、阳极半自动化线废气增加1根排气筒(原因:每套设施配套1根排气筒);4、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气筒增高5m(由15m升高至20m);5、污水站废气排气筒增高10m(由15m升高至25m)。根据HJ855-2017新增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储存、运输、使用有关原辅材料及产品,定期维护、更换相关设备,严防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措施建设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全厂做好分级分区防渗处理;应急管理方面制定应急预案,****园区应急联动,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储存、运输、使用有关原辅材料及产品,定期维护、更换相关设备,严防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措施建设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全厂做好分级分区防渗处理;应急管理方面制定应急预案,****园区应急联动,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7.62 | 0 | 0 | 0 | 37.62 | 37.62 | |
| 0 | 18.81 | 42.6761 | 0 | 0 | 18.81 | 18.81 | |
| 0 | 1.881 | 4.2676 | 0 | 0 | 1.881 | 1.88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71336 | 0 | 0 | 0 | 171336 | 171336 | / |
| 0 | 0 | 0.324 | 0 | 0 | 0 | 0 | / |
| 0 | 2.8532 | 2.9341 | 0 | 0 | 2.853 | 2.853 | / |
| 0 | 0.3019 | 2.696 | 0 | 0 | 0.302 | 0.302 | / |
| 0 | 0.2544 | 11.5314 | 0 | 0 | 0.254 | 0.254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 | 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已建设 | 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开展监测 |
| 1 | 袋式除尘器(喷砂废气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滤筒除尘器(镭雕废气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3 | 2套两级碱喷淋塔(T处理废气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绩效分级A级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4 | 两级碱喷淋塔(1#阳极自动线废气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绩效分级A级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5 | 两级碱喷淋塔(2#阳极自动线废气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绩效分级A级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6 | 两级碱喷淋塔(1#阳极半自动线废气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绩效分级A级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7 | 两级碱喷淋塔(2#阳极半自动线废气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绩效分级A级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8 | 酸喷淋+碱喷淋(污水废气处理)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9 | 静电吸附油雾+活性炭吸附(1#B01车间CNC油雾处理) |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绩效分级A级排放限值,油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10 | 静电吸附油雾+活性炭吸附(2#B01车间CNC油雾处理) |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绩效分级A级排放限值,油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11 | 二级活性炭吸附(危废库废气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绩效分级A级排放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12 | 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锅炉废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244m2一般固废间一座,488.64m2危废暂存间一座,依据 危险废物处置“三化"原则,在规范处置的基础上,优先采用非填 埋方式,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全部安全、规范处置。运营后,所有 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信息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 国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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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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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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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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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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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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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