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6年****药谷标准化厂房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7980G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建设局招标办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9-****7993 |
****受****的委托,就2026年****药谷标准化厂房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药谷标准化厂房项目
项目代码:2606-410325-04-01-307235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177号
标段名称:2026年****药谷标准化厂房项目
标段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177号-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开明路以西、**河以北、汇智路以南、洛栾快速路以北。本次规划建设5#楼复合厂房,用地面积2144 .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35 .15平方米,配套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2.最高投标限价:****1577.16元
3.资金来源: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招标模式及范围:本次规划建设5#楼复合厂房,用地面积2144.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35.15平方米,配套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9.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1.缺陷责任期:12个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6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四、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6年09月22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远程评标8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岳智勇、王**、鲁宇超、李宏图、曲云霞、赵林(业主代表)、王艳明(业主代表)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28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六、核查情况
1.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9家中标候选人通过核查。
2.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公司多次与******公司投标负责人联系,均无人接听,并在核查会议开始前,2026年9月29日上午09:30整,****公司核查资料,****小组决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七、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四室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4.比较优势:本项目采用“两次随机”选取方式,即首先随机抽取数字作为中标候选人的编号,现场记录后,再通过随机抽取编号的形式确定中标人。
5.中标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区经三**84-79号2楼20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30943X
投标报价:****8862.93元
项目经理:时泾洪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141********19812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八、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7日
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35755.45元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项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二、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田湖园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52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东路与长夏西路东****中心10楼
联系人:严海
电话:139****2467
监管部门:****建设局
地址:**省**建设路84号
电话:0379-****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