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元锐机械配件厂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河南-许昌-禹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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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1-04

项目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镇王庄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3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邢海龙
联系人 邢红军 联系电话 189****9338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1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4-2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熔化、制芯车间、浇注、造型区域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熔炼废气、浇注废气、落砂废气、车间二次除尘废气经 1 套袋式除尘器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增)处理后经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各自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制芯废气经袋式除尘器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增)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全厂增加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4000吨汽车配件铸件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熔炼废气、浇注废气、落砂废气、车间二次除尘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其他措施:
抛丸废气经各自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制芯废气经袋式除尘器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增)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沉淀措施后通过定期清掏周边肥田排放至不外排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循环使用措施后通过不外排排放至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覆膜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由厂家定期回收再生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采取广房隔声、设备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承诺:**** 邢海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邢海龙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1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