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
联系电话:0379-****2934
通讯地址:**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工业气体充装项目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开发区香鹿山镇后庄村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管家(洛****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开发区香鹿山镇后庄村,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主要建设充装间、乙炔丙烷气瓶间、低温液体储罐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辅助设施;生产规模及产品为:年充装氧气2万瓶、氩气1.5万瓶、氮气2000瓶、二氧化碳1.5万瓶、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1万瓶及液氧/液氩/液氮合计800瓶,外购储存销售乙炔1000瓶、丙烷500瓶(储存和销售)。
5、项目在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充装、卸料过程逸散的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为空气组分,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乙炔、丙烷气瓶间设机械通风及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加强瓶阀、接头密封点巡检,减少微量泄漏。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集中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低温液体泵、汇流排等,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不合格钢瓶及损坏配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或委托报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消防水池(400m3)、事故池(180m3)等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乙炔、丙烷气瓶间按规范设置防爆电气、可燃气体报警及消防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须杜绝泄漏、火灾次生污染进入外环境。
6、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