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套定制复合门技改项目

审批
河南-平顶山-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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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5MA3XG0YKXJ段恒涛
段恒涛**省**市**
平顶****开发区侯公大道与建业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5万套定制复合门技改项目****
2021版本:033-木材加工;木质制品制造C2032-C2032-木门窗制造
**省**市** 平顶****开发区侯公大道与建业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经度:113.249258 纬度: 33.969672****环境局**分局
2025-12-31
平郏环审〔2025〕28号****0425MA3XG0YKXJ002Z
2026-05-201500
113****
****0425MA3XG0YKXJ****
****0425MA3XG0YKXJ******公司
****0300MAE4188T132026-05-20
2026-09-302026-11-03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302kJ6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5万套定制复合门年产2.5万套定制复合门
分期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通用木工加工:开料-雕刻-涂胶冷压-精加工。免漆门的生产:封边-质检包装。烤漆门的生产:刮腻子-贴皮(或纸)-喷底漆-底漆烘干-打磨-喷面漆-面漆烘干(晾干)。通用木工加工:开料-雕刻-涂胶冷压-精加工。免漆门的生产:封边-质检包装。烤漆门的生产:刮腻子-贴皮(或纸)-喷底漆-底漆烘干-打磨-喷面漆-面漆烘干(晾干)。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5m3)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本项目营运后厂区废气主要为开料、雕刻、精加工工序废气、打磨工序废气、涂胶、贴皮、底漆调漆、喷漆及烘干/晾干工序废气、危废暂存废气、面漆调漆、喷涂、烘干/晾干工序废气:项目开料、雕刻、精加工工序废气经过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经过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序废气经过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经过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涂胶、贴皮、底漆调漆、喷漆及烘干/晾干工序废气以及危废暂存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经过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面漆调漆、喷涂、烘干/晾干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经过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精密锯、雕刻机、锂铣机、封边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加装隔声门窗、增设隔振垫、基础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使生产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木料、废木屑、废纸屑、除尘收尘灰,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漆料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白乳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5m3)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本项目营运后厂区废气主要为开料、雕刻、精加工工序废气、打磨工序废气、涂胶、贴皮、底漆调漆、喷漆及烘干/晾干工序废气、危废暂存废气、面漆调漆、喷涂、烘干/晾干工序废气。本项目开料、雕刻、精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至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经过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经过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底漆调漆、喷漆及烘干/晾干工序废气和涂胶、贴皮工序废气经1套“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危废间暂存废气和面漆调漆、喷漆及烘干/晾干工序废气经1套“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精密锯、雕刻机、锂铣机、封边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加装隔声门窗、增设隔振垫、基础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使生产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木料、废木屑、废纸屑、除尘收尘灰,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漆料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白乳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原环评设计中,底漆调漆、喷漆及烘干/晾干工序废气,涂胶、贴皮工序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统一经1套“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面漆调漆、喷漆及烘干/晾干工序废气,原环评设计单独配套1套“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项目实际建设阶段,因危废暂存间选址调整至厂区南侧西部、邻近面漆房配套治理设施,为优化废气收集路径,将危废暂存间废气接入面漆工序治理系统,与面漆调漆、喷漆及烘干/晾干工序废气共用同一套治理设施,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2020〕688号文件中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调整,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亦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本项目原环评文件载明,危废暂存间选址位于厂区南侧中部,邻近底漆房废气治理设施;原环评批复的展厅规划为单层建筑。2、本项目原环评设计产品方案为:免漆门10000套、烤漆门15000套。3、原环评精密锯实际布设5台,手动叉车实际配置8台手持打磨机实际布设12台。1、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将危废暂存间调整至厂区南侧西部,调整后点位邻近面漆房废气治理设施。实际建设中展厅调整为二层结构,建筑功能同步优化:一层调整为成品存放区,二层保留作为展厅使用。2、项目实际运营阶段产品方案调整为:免漆门5000套、烤漆门10000套,新增产品种类免漆柜门5000套、烤漆柜门5000套。3、精密锯实际布设5台,较原环评清单中的7台减少2台;手动叉车实际配置8台,较原环评清单中的4台新增4台;手持打磨机实际布设12台,较原环评清单中的15台减少3台;同时新增重型宽带砂光机1台、上浮式底漆砂光机1台。
1、****办公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第5条“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平面布置调整后未导致厂区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2、本次产品结构调整后,项目总产能当量、原辅材料总消耗量均与原环评设计规模完全一致,未发生产能扩容。本次产品方案调整不涉及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变化,项目整体生产规模、污染排放水平与原环评批复要求保持一致。****办公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设备调整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亦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3、以机械化砂光设备替代部分原手持打磨工序,有效提升打磨精度与产品加工一致性,本次设备调整属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艺优化举措,未改变原环评核定的生产总规模与核心生产工艺,新增砂光设备配套相应粉尘收集设施。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2020】688号文件中第6条“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设备调整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亦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156 0.0168 0 0 0.016 0.016
0 0.0016 0.0017 0 0 0.002 0.0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163 0.245 0 0 0.163 0.163 /
0 0.121 0.16 0 0 0.121 0.12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15m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化粪池(15m3)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集气管道+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开料、雕刻、精加工工序除尘器出口(DA001)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范围为1.6~2.2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0478~0.00653kg/h.DA001排放口颗粒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120mg/m3,3.5kg/h)污染物限值要求。
2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打磨工序除尘器出口(DA002)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范围为2.5~3.1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098~0.0122kg/h。DA002排放口颗粒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120mg/m3,3.5kg/h)污染物限值要求。
3 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DA00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业涂装A级要求 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DA003)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底漆调漆、喷漆及烘干、晾干、涂胶、贴皮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3)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范围为2.8~3.7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154~0.0199kg/h。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120mg/m3,3.5kg/h)污染物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6.51~7.16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357~0.0387 kg/h;甲苯排放浓度为0.237~0.265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0128~0.00145 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0.483~0.552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026~0.00303kg/h。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120mg/m3,10kg/h、甲苯:40mg/m3,3.1kg/h、二甲苯:70mg/m3,1.0kg/h)、《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非甲烷总烃:5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6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mg/m3)。非甲烷总烃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业涂装A级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标准限值。
4 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DA00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业涂装A级要求 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DA004)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面漆调漆、喷漆及烘干、晾干、危废间暂存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4)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范围为4.5~5.5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027~0.00295kg/h。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120mg/m3,3.5kg/h)污染物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7.02~7.74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39~0.042 kg/h;甲苯排放浓度为0.232~0.29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0128~0.00157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0.49~0.541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027~0.00295kg/h。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120mg/m3,10kg/h、甲苯:40mg/m3,3.1kg/h、二甲苯:70mg/m3,1.0kg/h)、《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非甲烷总烃:5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6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mg/m3)。非甲烷总烃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业涂装A级要求(非甲烷总烃:20mg/m3)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基础减振、距离衰减 验收检测期间,该项目东、南、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分区防渗:办公室和车间内道路属于简单防渗区;生产区、化粪池属于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底漆房、1#面漆房、2#面漆房属于重点防渗区。 分区防渗:办公室和车间内道路属于简单防渗区;生产区、化粪池属于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底漆房、1#面漆房、2#面漆房属于重点防渗区。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暂存间(60m2)、危废暂存间(12m2) 一般固废暂存间(60m2)、危废暂存间(12m2)
2 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木料、废木屑、废纸屑、除尘收尘灰,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漆料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白乳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木料、废木屑、废纸屑、除尘收尘灰,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漆料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白乳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同时要合理利用厂区四周空地进行植树种草。 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厂区四周空地进行植树种草。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物料发生泄漏,严禁遇火发生火灾爆炸,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等,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危废间做好防渗并设置围堰。 ②定期组织对废气处理设施检查,及时更换活性炭、过滤棉。 ③加强对各岗位员工进行风险意识、风险知识、安全技能、规章制度、应变能力等素质等各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④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 物料泄漏风险防控方面,严格管控物料泄漏风险,严禁泄漏物料遇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按规范足额配备合格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完整性检查;危废贮存间严格落实防渗工程措施,规范设置防泄漏围堰,防范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废气治理设施运维方面,建立废气处理设施定期巡检机制,按设施运行负荷及时更换饱和活性炭、失效过滤棉,确保废气净化效率稳定达标。全员安全环保培训方面,面向各岗位员工系统性开展环境风险意识、风险知识、安全操作技能、规章制度、应急处置应变能力等全维度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合规素养与风险防控能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方面,按现行规范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齐配齐各类应急处置器材,按规定完成预案评估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障预案可落地执行。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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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