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公司年产3万吨防水灰浆、背胶、界面剂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公司 | ******公司年产3万吨防水灰浆、背胶、界面剂等扩建项目 | **市**市超化镇杏树岗村****开发区超化分区) | ****公司 | ******公司位于**市**市超化镇杏树岗村十五组,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3万吨新型建材,原产能为年产50万吨新型建材,建成后总产能为年产53万吨新型建材,不新增用地。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水、丙烯酸乳液等)一混合一成品。 |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各产品设备清洗废水经分别收集后回用于对应产品的生产调配工序,不同产品清洗废水不交叉混用。职工生活污水经现有1座10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具备资质的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于周边农田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灌装工序及丙烯酸乳液储罐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危废库、实验室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混合机、灌装机/分装机密闭设计,在设备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口四面配套软帘提高收集效率;丙烯酸乳液储罐罐顶呼吸阀出口密闭接管,设置微负压收集系统。上述废气收集后汇总至1套“除湿除雾预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间密闭负压收集废气,实验室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特别排放限值(60mg/m3)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涂料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20mg/m3)和《**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有机化工A级企业要求(30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样品、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项目设置1座建筑面积10m2的危废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5620
通讯地址:**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服务中心站(东厅三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