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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自然资公告〔2026〕4号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的有关规定,经用地单位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3.1276公顷 | 宗地坐落 | **市阳店镇、函谷关镇、西阎乡、阳平镇、故县镇、豫灵镇 | |
| 土地用途 | 公路用地 | 项目名称 | 国道310**西至豫陕界段南移**工程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路用地 | 23.1276公顷 | |||||
| 受让单位 | **** | |||||
二、公示期:2026年11月3日 至2026年11月1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函谷路56号
邮政编码:472500
联系电话:0398-****632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