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重新报批)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并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具体如下。
****年产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位于******开发区安姚**段。本项目总投资15亿元,占地面积约530多亩。项目产品为超高功率石墨电极,设计产能为1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成型车间、焙烧车间、浸渍车间、二次焙烧车间、石墨化车间和机加工车间等,主要设备有成型设备、浸渍设备、保温槽、石墨化设备、焙烧炉、隧道窑等。
单位地址:******开发区安姚**段
邮 编:456550
联 系 人:姜部长
电 话:139****0771
电子邮箱:****@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省****公司
通讯地址:**市郑汴路与****广场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158****2754
电子信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要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一旦发生环保措施停用、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污染物产生工序的生产。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冷却水,属于间接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浸渍和成型工序的直接冷却水在各冷却水槽内沉淀后,循环使用,除蒸发损失,无外排。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风险影响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小损失。企业在运营期间应不断完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实现企业联防联动,减少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其影响危害可控制在厂区内,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议企业自行编制详细明确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修整和预演。
(4)声环境影响
1)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分析
根据项目预测结果,本项目投产运营后,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各厂界预测点昼间噪声贡献值在个厂界噪声排放均可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2)敏感目标环境噪声达标分析
项目最近居民点为西侧**村,项目采取一定的减噪措施,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对周边敏感目标无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针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规范进行。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年产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