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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县恐龙塔周边居住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http://ggzyjyzx.****.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4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 | |||||||||||||||
| 2、项目名称:******县恐龙塔周边居住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3,491,570.75元 | |||||||||||||||
| 最高限价:****570.7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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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2采购内容:****花园路(湍**路—龙源路)段、花园路与龙源路交****花园路、龙源路、区间路交汇处交叉口渠化改造(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5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政府购买服务: √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口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8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9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交易中心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1月03日 至 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http://ggzyjyzx.****.cn/)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http://ggzyjyzx.****.cn/)从下面“交易平台登录”)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00分(**时间) |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00分(**时间) |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在**市场主体库及本平台注册的新主体单位,请先到**市场主体库注册,然后用企业CA在本平台登录。入库办理请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操作手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CA办理请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内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2.请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注: (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完成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4)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不再执行响应文件解密。 (5)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6)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3.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地址:**县**镇县衙西路 228 号 联系电话:0377-****0901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县**镇县衙路122号 | |||||||||||||||
| 联系人:袁晓菲 | |||||||||||||||
| 联系方式:0377-****076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市七一路706号 | |||||||||||||||
| 联系人:闫雪 宋永 | |||||||||||||||
| 联系方式:155****8971 185****222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闫雪 宋永 | |||||||||||||||
| 联系方式:155****8971 185****2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