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户债权公开处置公告 (编号CZGG-202610000010)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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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司)拟对拥有的****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基准日2026年9月15日,标的资产涉及未偿本金人民币36,000,000.00元,未偿利息人民币14,635,333.49元,代垫费用人民币118,841.25元。(详见附件:资产处置清单)

以上标的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债权项目的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既有可能对整体资产组包处置,也有可能分拆组包或单户处置,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cn/)查询,或与以下咨询联系人接洽。如有购买意向,****公司要求办****公司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后,可查询具体项目档案。

购买意向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受让方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资金来源应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通过平台及转让方的尽职调查及合规审查。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竞价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原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等利益相关方,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7)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资产的主体。若仅有一名竞买人参与竞价的,****公司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补登公告发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如确定没有新的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价方能成交;如征集到新的意向竞买人,我公司将重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公司举报。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联系人:王经理

咨询电话:138****7499

监督人:王先生

监督电话:0371- ****6660

****公司

2026年11月2日

资产处置清单

基准日:2026年9月15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罚息等

费用

担保措施

1

****

36,000,000.00

14,635,333.49

118,841.25

抵押物:债务人名下位****开发区屯里**侧工业土地18360㎡,和工业房产14408.52㎡;

质押物:实际控制人牛怀清持有****3500万股的股权质押担保;

保证人:******公司、牛怀清(已身故)、葛娅丽(已身故)。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含罚息、复利,如有)、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等规定计算,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存在较大误差的,具体金额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

2、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3、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公司的收益等随主债权一并转让。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拟处置债权所对应抵质押资产情况以现状为准。

4、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5、风险提示:债务人经营、担保人资信、抵质押物状态及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意向购买方应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公司对债权实现不提供回购、保底收益或最低回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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