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社会救助帮扶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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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适用人群

救助帮扶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和救助标准

受理时间

办理时限

受理部门

民政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临时救助等

享受低保、特困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符合专项救助的享受各类专项救助。

1.对纳入城乡低保对象按月发放救助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 2.对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按月发放救助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 3.对临时救助人员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4.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 5.及时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推送到相关专项救助单位,享受专项救助政策。

工作日均可受理,急难临时救助随时申请。

低保: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至45个工作日。
特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拟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予以确认。
低边和刚支: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至45个工作日。
临时救助:小额临时救助,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

各乡镇(街道)

教育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1.学前教育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5.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学前教育生活补助费:对具有****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群体幼儿按学期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400元)。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具有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标准的50%确定)。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档-3档。
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5.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学校学生免学费****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执行。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后2个月之内)(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7-9月份)

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后2个月之内)(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7-9月份)

学校(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县级学生资助部门)

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


普通高中免学费、免住宿费;

普通高中免学费、免住宿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 。免学费、免住****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学校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标准执行。

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后2个月之内)

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后2个月之内)

学校

人社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季度、半年)从当地乡村**、民政、残联等部门获取困难群体信息,开展数据比对,对其中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编制代缴计划,向当地财政申请代缴资金,进行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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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份前(当年到达领取待遇年龄的,当年代缴费用应于到龄前一个月缴纳)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经办机构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1.一次性求职补贴;
2.乡村公益性岗位。

1.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依据**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2.乡村公益性岗位: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发布招聘公告、认真审核筛查、开展民主评议、坚持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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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开发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

残联部门

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一、救助条件
(一)具有**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二)监护人有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训练。
(三)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视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医疗机构诊断,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其中,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主要指针对肢体残疾儿童常见的严重影响儿童正常生活和活动、术后效果明显的手术(如先天性马蹄足等关节畸形,先天性关节脱位,脑瘫、脊膜膨出后遗症或脑损伤等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等)。
2、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诊断明确,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其中人工耳蜗手术要求听力损失重度以上、佩戴助听器效果不佳、医学检查符合手术条件。
二、救助内容
1、手术。为有手术适应症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手术,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
2、辅助器具适配。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经评估后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3、康复训练。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
三、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
2.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盲杖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3.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6000元/人/年。

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

在申请材料齐备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县级残联

**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的7岁(含7岁)以上残疾人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为符合条件、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采取货币与实物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补贴对象为**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的7岁(含7岁)以上残疾人。重点补贴对象:低保、特困供养家庭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在校残疾学生等。《**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指导目录》内的辅助器具,实际购买单项价格在600元(含)以内的,以购买价格和补贴限价金额两者中低者作为补贴上限。实际购买价格高于600元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重点补贴对象以购买价格和补贴限价金额两者中低者作为补贴上限;其他残疾人,按不超过600元给予补贴。各县(市、区)在补贴上限范围内,结合财力状况和实际需要研究确定财政补贴标准。

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

1、实物类残疾人辅助器具均由项目资金所在地省、市、县按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以实际适配时间为准。
2、残疾人辅助器具货币补贴由各县(市、区)残联在完成申请、审核、评估等流程后对补贴申请进行核准,于15个工作日内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批。

****残联****残联

卫健部门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属于**市乡村**重点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医院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符合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医疗机构持相关证明办理入院手续,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详见《**省困难群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

办理住院手续时即时办理

即时办理

各医疗机构

医保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1.定额资助参加基本医保;
2.住院救助;
3.门诊救助。

1.定额资助参加基本医保:对特困人员、孤儿参保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保给予定额资助参加基本医保。定额资助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定执行。
2.住院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改为2200元/年确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改为5500元/年确定。****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90%的救助,给予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7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5%的救助。救助限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3.门诊救助:门诊救助病种包括以下9类: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I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对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以上9类病种门诊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5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30%的救助。救助限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4.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救助金额达到年度救助限额,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1.1万以上的部分,按60%予以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1万元。

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

1.“一站式”结算:即时办结。
2.手工(零星)报销:不超过30个工作日。

1.“一站式”结算:****医疗机构医保部门。
2.手工(零星)报销:县、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

总工会

困难职工

生活救助
助学救助
医疗救助

一、具体内容:1.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2.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3.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4.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二、救助标准:不高于3000元。

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职工完整提供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救助。

****中心

住建部门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1.公租房保障(城市);
2.住房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

1.公租房保障(城市):市本级公租房补贴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中心**居民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家庭;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保障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8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每平方米7元,家庭最低月补贴额150元,最高月补贴标准350元。
市本级公租房实物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分为一类、二类,一类申请家庭为城镇低收人住房困难家庭;二类申请家庭为住房困难家庭。
(一)一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1.****中心**居民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二)二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属外来务工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2.申请人在**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3.申请人未租赁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4.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生需提供在本市**内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或协议。
县(市、区)条件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
2.住房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

公租房:15个工作日
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确定

公租房:市县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
农村危房改造:****政府

司法部门

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申请人、农民工、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1.法律咨询;
2.代拟法律文书;
3.刑事辩护与代理;
4.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5.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6.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提供劳务、产品质量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或者补偿;
8.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或者主张义务教育权利;
9.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10.因粮食出售、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使用或者农作物生长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
11.因婚姻、继承及其财产纠纷主张民事权益;
12.****基地纠纷主张合法权益;
13.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得决定。

决定给予法律援助,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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