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审〔2026〕48号】关于对河南省豫地硅材料有限公司西峡县大州上脉石英矿年产30万吨脉石英矿采矿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河南-南阳-西峡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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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大州上脉石英矿年产30万吨脉石英矿采矿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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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23MADWPNM17K)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县大州上脉石英矿年产30万吨脉石英矿采矿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生态恢复和保护措施。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生态恢复措施,及时拆除各构筑物及生产设备,清理地表,对项目破坏及干扰区域落实植被恢复措施。

2、严格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充填站搅拌设备及混凝土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配料工序,不外排;选厂制砂废水、浮选废水分别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矿井涌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采矿和选厂,多余部分经处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后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下采取湿式凿岩的作业方式,严控炸药用量,加强通风、喷雾洒水,定期清洗岩壁;充填站水泥筒仓产生的颗粒物经仓顶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收尘落回仓内回用;废石上料料仓处采取三面围挡,顶部设置集气罩,输送带全密闭,各落料点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落料粉尘,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密闭运行,收集的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选厂矿石上料料仓处采取三面围挡,顶部设置集气罩,两侧设置水喷淋抑尘设施,输送带全密闭;各落料点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落料粉尘,破碎机密闭运行,收集的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29米高排气筒排放。色选后的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制砂进出料口接引风管道负压集气,落料处与输送带封闭连接,收集的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29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运输车辆冲洗,控制装载量,蓬布覆盖,加强运输道路维护。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禁止超载,禁止夜间运输,经过村庄时要减速禁鸣。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服务期满后用于生态恢复用土;开采废石和色选工序产生废石优先用于井下充填,其余运至建材企业综合利用;选厂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收集暂存,用于矿山后期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及油桶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施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巡查,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四、土地、水利、林业管理等要求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市生态****支队****环境局**分局应根据本批复的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


2026年10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