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0 万套化妆刷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

审批
河南-周口-鹿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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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628MA40F84R47田雪丽
徐玉东**省**市**县
产业集聚区恒丰路与志元大道交叉口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50 万套化妆刷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省**市**县 产业集聚区恒丰路与志元大道交叉口
经度:115.490260 纬度: 33.904740****环境局
2023-12-13
鹿开项审〔2023〕15号****1628MA40F84R47001P
2024-03-0820
2.5****
****1628MA40F84R47****
****1628MA40F84R47**省****公司
****0100MA9LTBK59U2026-07-01
2026-09-162026-10-20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16Ft9D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50万套化妆刷年产250万套化妆刷(阶段性)
分期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材料-混料烘干-加热-拉丝-冷却-牵引-烘干-收卷原材料-混料烘干-加热-拉丝-冷却-牵引-烘干-收卷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厂房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23m排气筒”进行处理;2#厂房粉尘采用“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23m排气筒”进行处理;2#厂房酸性废气采用集气装置+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23m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阳极氧化车间废水经絮凝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经调节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园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处理2#车间未建,口管生产线、毛刷生产线、食堂未建设,不产生相应废气; 车间1层新增拉丝工序废气与现有3条拉丝生产线、车间3层南侧、车间4层南侧尼龙毛车间烘干工序、氧化工序废气共用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3m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 车间3层北侧、车间4层北侧尼龙毛车间烘干工序、氧化工序废气经相应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3m排气筒排放;(已验收)。本次工程不新增废水。
分期建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无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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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已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车间1层拉丝生产线废气经废气装置处理后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2.5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值为0.013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最大值为2.83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值为0.015kg/h,去除效率均值为87.2-88.1%;乙醛低于检出限;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2(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2 车间密闭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厂周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已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周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55mg/m3,非甲烷总烃厂周界最大浓度值为1.85mg/m3,乙醛厂周界低于检出限,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厂周界臭气浓度<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已建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外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6-59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6-49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能经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应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应能经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应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管理和设置。严格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按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贮存、暂存,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次项目运营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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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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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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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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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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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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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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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