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新校区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1、项目概况:****新校区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项目,本工程位于**市**田湖镇,该项目总建筑面68915.21㎡,包含图书馆(含行政办公)、教学楼、实训楼、食堂、男生宿舍、女生宿舍、单身教工宿舍、书院、书吧、风雨操场、体育器材室、西门卫室、东门卫室、看台、地下车库等单体建筑。
2、成交单位:****
3、地址:**省**市伊滨区**路1099号联东U谷国际企业港22号
4、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叁仟元整(¥213000.00元)
5、联系人:胡继锋、 189****6205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出具鉴定级别报告。
7、服务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鉴定工作并提交所有房屋的鉴定报告。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项目经理:唐朋选 高级工程师(B202********1127)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小光、陈洪凯、赵旭光(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计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村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9-****0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伊滨区商会大厦A座11层1117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66****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