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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开发区****中心自主开展了**高新区**路(神州路-世纪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于2026年7月7日在**市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形成了验收鉴定书,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6日。
意见建议及反馈: 03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