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30
中广****公司****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81MACGHMRD4J)报送的由**林****公司编制的《中广核**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110kV电力路线送出工程(重大变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变更后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项目,2024年3月13日取得原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邓环审〔2024〕8号),现因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建设内容如下:
******电站110kV变电站,止于220kV**变110kV侧北数第五出线间隔,线路总长由8.05km调整为7.9km,全线取消原设计地下电缆顶管0.35km,改为全线单回架空,其中利用110kV惠高线1#双回终端塔备用侧进站路径长0.04km。本次变更部分为发生横向位移的7.73km线路段。
本项目总投资13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的3.45%。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环保标准要求。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期固废和污水应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三)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四)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电站厂界及周边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五、******分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
以上要求由******分局监督落实。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