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乐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审批
河南-漯河-源汇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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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9

项目名称 ****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107国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泰盈**城1栋105号门面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7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俊飒
联系人 张俊飒 联系电话 152****3999
项目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18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建设项目为********诊所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机房占地面积7.5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1. 机房防护设计(硬件达标)射线装置设有独立封闭的放射机房,机房四周墙体、防护门、铅观察窗及顶棚防护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标准要求。机房有效使用面积和最小单边长度均满足设备空间及辐射防护要求。机房内布局合理,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等位置。2. 警示标识与联锁装置(安全预警)在放射机房候诊区及门外1m处设置有黄色警戒线;辐射工作场所入口醒目位置设置了工作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说明,并注明“工作时严禁人员入内”。机房大门采用含铅材料,并安装强制门联锁装置,确保设备工作时无法开门,防止人员误入。3. 通风装置(空气流通)射线装置机房内设置有机械排风装置(吸顶式排风扇),排风口已做好铅防护处理,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换气,满足工作要求。4. 防护用品与监测****诊所已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成人/儿童铅防护衣、铅帽、铅围脖等),为受检病人的非检查部位提供遮挡,尽量减少受照剂量。同时,配备了便携式辐射剂量监测仪及热释光个人剂量计,确保工作人员受照剂量在安全限值内。5. 安全管理****诊所设有专职/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了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及监测方案。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并签订辐射安全责任书。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检)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健康档案。
承诺:**** 张俊飒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俊飒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1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