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双榆新材料有限公司吸管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洛阳-洛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拟对****吸管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10-27 16: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吸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电 话:0379-****1614

通讯地址:洛****大道83****环境局**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项目名称:****吸管生产项目

**省**市****工业园区1号厂房

****

****吸管生产项目位于**市****工业园区1号厂房,租赁现有厂房,**挤出成型、冷却定型、分切、弯管成型、BOPP成品包装消毒生产线,外购聚丙烯(PP)颗粒、食品级色母粒等原辅材料,经混合、加热挤出、水冷牵引、定长切割、质检封装等工序,生产饮品塑料吸管,产品主要****制品厂、饮料生产企业。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

1、废气。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措施并配套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6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要求(建议去除效率70%)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0mg/m3);以上污染物均按最严标准执行。

2、废水。项目饮料吸管制造机组挤出工序需要使用水间接冷却,冷却水使用工业水冷机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饮料吸管制造机组、全自动可弯吸管成型机等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残次品及边角料、机头废料)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定期外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分类密闭包装(密闭桶/加盖密封)暂存于危废贮存库(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环评机构:**市****公司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