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新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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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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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新项目询价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监测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新项目

2、采购编号:****

二、项目预算金额:298800.00元(最高限价:298800.00 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

技术要求

供货期限

供货地点

****监测站颗粒物监测设备更新项目

详见项目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1.5采购需求:**市市控重点乡镇****监测站,站点核心监测仪器****总站关于空气自动监测设备使用年限。本次采购PM2.5、PM10监测仪器、安装调试比对验收等相关工作。

1.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7供货地点:****

1.8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约定。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财政局文件(安财购〔2021〕20号)要求,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对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可用承诺函的形式进行证明,但必须保证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后至项目响应文件开启前。)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请于2026年10月29日至 2026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关区**路天域国际西门商办楼5楼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9:30(**时间)。

2、地点:****关区**路天域国际西门商办楼5楼

七、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9:30(**时间)。

2、地点:****关区**路天域国际西门商办楼5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市**区梅东路中段路西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方式:138****1381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关区**路天域国际西门商办楼5楼

联系人:马媛

联系方式:193****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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