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城市阳台建设项目(一期B商住地块)园建绿化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721299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市****管理科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9-****3077 |
****受******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城市阳台建设项目(一期B商住地块)园建绿化工程(项目代码:2410-410303-04-01-676373)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城市阳台建设项目(一期B商住地块)园建绿化工程
2、项目代码:2410-410303-04-01-676373
3、招标编号:洛建招2026-30
4、项目编号:****
5、标段名称:******城市阳台建设项目(一期B商住地块)园建绿化工程
6、标段编号:****-1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省**市**区,占地面积约57亩。**七一路、西至用地界、南至滨**路、北至丽春东路。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2646.7平方米。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招标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2.26万m2,景观面积约2.6万㎡。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换填、地形整理、苗木、草皮种植及养护;室外雨污水管网、园建给水管网、室外消火栓管网、景观照明路灯、灯带、草坪灯等施工;景观水景、结构施工,园区道路硬化、铺贴、沥青,通道消防门、廊架景墙小品等的面层装饰、园区院墙等;园区儿童游乐设施、雕塑、饰品、家具、园区标识标牌等。
4、最高投标限价:****9685.72元
5、计划工期:35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以开工令的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9月30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一批次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一批次竣工时间:2027年06月30日;第二批次开工时间:2027年6月30日,二批次竣工时间:2027年9月30日。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两个批次,具体划分见图纸《城市阳台一批次二批次分界》。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8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
四、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6年10月20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远程评标七室(主场)、****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副场)、****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副场)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场:李超男(主任)、李志超(招标人代表)
副场:李艳峰、曹艳鸽、郭天亮、王善恩、曹运旺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26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收到投标人的异议函,已依法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异议函进行回复。
六、定标情况:
****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于2026年10月28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2755.18元
中标单位地址:**省**市伊滨区庞村镇洛偃快速通道与大谷路交叉口东南侧(**天囿**园内101室)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配合招标人获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证书
工期:351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张梦军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豫241********04103
七、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下浮50%计取,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48505.51元。
八、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项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省**市**区开元大道237****中心西塔楼8楼、**省**市**区宜人东路长夏门湖园53号楼
联系人:郜女士、张先生
电 话:0379-****1889 ,166****62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1107室
联系人:魏巍
电 话:138****9453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市****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