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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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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
宛市监龙听告字〔2026〕第010号
邢树林 :
2026年10月28日,**市景宏新****公司向本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本机关已决定自2026年10月28日予以受理。审查中发现该申请直接关系到你(单位)的重大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单位):**市景宏新****公司向本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们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你们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后)5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行政机关联系人: 崔婷、付星智
行政机关联系电话:0377-****1258
行政机关单位地址:******服务中心三楼企业开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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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