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县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与补偿(野猪种群调控)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1日
4、评审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026年在野猪危害严重的西村乡等辖区内,通过专业猎捕开展野猪种群调控(成体野猪30KG/头以上,幼体野猪30KG/头以下);成体野猪按1800元/只,幼体野猪按800元/只,共10万元。捕获的野猪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天。
三、成交情况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 **** | **省**市山****社区北区053号 | 成体野猪1650元/只、幼体野猪700元/只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金小亮、邓振伟、刘静敏(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按****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由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结果:
第一名:****,投标报价成体野猪1650元/只、幼体野猪700元/只;
第二名:西****服务队,投标报价成体野猪1750元/只、幼体野猪750元/只;
第三名:淅****服务队,投标报价成体野猪1800元/只、幼体野猪800元/只;
2、废标情况:无。
3、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幸福路61号
联系人:张沛
联系方式:156****6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二街怀庆药都8号楼101室
联系人:侯淇红
联系方式:186****6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淇红、张沛
联系方式:186****6440、156****6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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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日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