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及市派第一书记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及市派第一书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及市派第一书记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 睢政采【2026】097 号
3、采购项目编号: **财采磋-2026-82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 ****839.73 元 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795.31 元 第二标段:624044.42 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 2026 年10 月 14 日在《****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 年10月 27 日
2、磋商地点:****中心第一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武增杰,任昌盛(业主代表),张**(组长)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800元 大写:壹佰零肆万壹仟捌佰元整
注册地址:**省郑****合实验区岗李乡淮海路133号-98室
第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宇****公司
成 交 价:613036元 大写:陆拾壹万叁仟零叁拾陆元整
注册地址:****中心区湖东路与锦绣大道交叉口北200****中心)
五、主要成交标的
第一标段:
项目名称:******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及市派第一书记项目第一标段(包)
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施工完毕。
第二标段:
项目名称:******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及市派第一书记项目第一标段(包)
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施工完毕。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8.34 分;客观因素评分: 7 分;投标报价算分:25.69 分;最终得分:81.03 分
2、投标单位:******公司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2.69 分;客观因素评分: 7 分;投标报价算分:25.79 分;最终得分: 75.48 分
3、投标单位: ******公司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4 分;客观因素评分: 7 分;投标报价算分:25.55 分;最终得分: 66.55 分
4、投标单位: ******公司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 29.51 分;客观因素评分: 7 分;投标报价算分:30 分;最终得分: 66.51 分
5、投标单位: ******公司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 33.34 分;客观因素评分: 7 分;投标报价算分:25.73 分;最终得分:66.07 分
6、投标单位: ******公司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 30.49 分;客观因素评分: 7 分;投标报价算分:25.59 分;最终得分:63.08 分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宇****公司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6.34 分;客观因素评分: 7 分;投标报价算分:25.45 分;最终得分:88.79分
2、投标单位:******公司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4.33 分;客观因素评分: 7 分;投标报价算分:30 分;最终得分: 71.33 分
3、投标单位: **三****公司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8.01 分;客观因素评分: 7 分;投标报价算分:25.21 分;最终得分: 70.22分
4、投标单位: ******公司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 39.33 分;客观因素评分: 5 分;投标报价算分:25.17 分;最终得分: 69.5 分
5、投标单位: ******公司 ;主观因素评分(明标): 29.34 分;客观因素评分: 7 分;投标报价算分:25.39 分;最终得分:61.73 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标段最高限价为计算基数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代理服务费:第一标段:12498 元 第二标段:7489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
联系地址: **河堤镇**村
联系人: 付先生
联系电话: 137****0588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金帅
联系电话:189****0497
地 址:******商务中心区 4 楼411室
监督单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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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