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和前期资料编制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省﹒**市﹒市辖区][协议采购][材料设备]****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和前期资料编制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和前期资料编制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入围供应商:****

**泰达****公司

变更为:

中科****公司

河****集团有限公司

因第八名入围供应商“****”和第九名入围供应商“**泰达****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有误,故放弃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资格;依据本项目《征集文件》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及本项目评标报告入围供应商排序,采购人依法顺延第十一名“中科****公司”和第十二名“河****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三、公示期限: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702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市****委员会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6-****302

联系地址:**市**区行政路6号(政府综合楼3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地润路18号A座902-

联系人:金海龙

联系方式:177****203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海龙

联系方式:177****2033

附件(7)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