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审批
河南-商丘-睢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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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时间:2026-08-19 09:28:07

****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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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22MAEP52WK5U
地址:**省******村委东200米老纸厂院内2号
法定代表人:刘红卫
我局于2026年8月10****公司进行了调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于2026年2月1日,****村委东200米老纸厂院内,开工建设的年产50万立方米水泥制品项目项目,依法应当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你公司在未报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 1、2026年8月10日我局****公司亮执法证件照片壹份(共 1 页)主要证明了执法人员身份并保障程序合法性。
证据 2、2026年8月10日,****环境局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壹份(共3页)、现场勘查示意图壹份(共1页)、现场照片证据壹份(共1页),****公司施工建设现状。
证据 3、2026年8月11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红卫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共1页)、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共1页),****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调查主体明确。
证据 4、2026年8月11日,****环境局制作的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壹份(共4页),****公司违法事实及负责人陈述情况。
证据 5、2026年8月11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红卫提供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壹份(共 1 页)、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壹份(共 1 页)、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复印件壹份(共 1 页),主要证明证明投资总金额及符合环境功能规划。
证据 6、****环境局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复印件壹份(共 1 ****公司需要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的规定,****公司: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 立即停止建设,办理环评手续。
****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环境局
2026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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