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石林在21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上发表主旨演讲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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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智库专家、首席顾问 曹石林

2026年10月27日,****报社举办的21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在**省**市召开。本届大会的主题是“监管机制之变和数智采购之新”。

****报社智库专家、首席顾问曹石林在大会上发表主旨演讲,今年6月下旬,**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和《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本月19日,**人大法工委赴各地调研,第一个话题就是两法协调。

**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委员认为,两法都是公共采购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两部法律对采购活动的规范要求具有同质性,涉及主体监管、法律责任具有相似性,仍有协调和修改的空间,需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保障法律的确定性与协调性。

过去,《政府采购法》基本上是一部规范货物、服务采购的法律;而本次修改稿中,所有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均包含工程,第四十三条也涵盖工程,打破了以往的法律格局。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第四条所指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与采购方式适用情形里提及的工程,肯定不是同一个工程。前者是依法招标的工程,后者是依法招标以外的工程。

判断适用哪一部法律,至少看四个条件:一是工程性质是否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改、扩相关;二是是否存在可以不招标的情形;三是项目资金;四是规模条件。

但何为新、改、扩,目前我国尚无法律层面的界定,也没有主管部门发文予以明确。如果下位法不作出细化规定,后续界限争议将会集中于此。

关于两法合一,相关部门提出,不存在两法合一的安排,但需要统一法律术语、法律概念和交易规则,这项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受时间关系限制,今天只谈这一个话题,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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