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双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台(套)高档钢制办公家具项目(阶段性)

审批
河南-洛阳-洛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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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00MA9KRK3D93张治伟
张治伟**省**市伊滨区
****公司向南50米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0000台(套)高档钢制办公家具项目(阶段性)****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省**市伊滨区 ****公司向南50米
经度:112.615020 纬度: 34.628630****委员会环保文物局
2018-06-24
伊滨环表〔2018〕20号****0300MA9KRK3D93001X
2026-08-20200
21.3****
****0300MA9KRK3D93****
****0300MA9KRK3D93******公司
****0100MA3XFP5K8B2026-07-30
2026-08-102026-09-10
2026-09-222026-10-26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456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30000套钢制家具年产30000套钢制家具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钢制资料柜、钢制书架密集架:板材—**—剪板—冲压—折弯—焊接—陶化水洗—烘干—喷塑—固化—组装—检验包装; 校用设备:管材—切割—冲压—折弯—焊接—抛丸—喷塑—固化—组装—检验包装—成品入库钢制资料柜、钢制书架密集架:板材—**—剪板—冲压—折弯—焊接—喷塑—固化—组装—检验包装; 校用设备:管材—切割—冲压—折弯—焊接—喷塑—固化—组装—检验包装—成品入库
校用设备取消抛丸工序,原因:由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均为新料,表面无锈迹,无需进行抛丸,即可进行喷粉固化加工,因此取消了抛丸工序;钢制资料柜、钢制书架密集架的陶化水洗和烘干工序待下阶段验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烘干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喷粉间粉尘经两套二级除尘(旋风+滤筒)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机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1996)表2标准二级标准;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粉尘、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排放要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建议排放值(2.0mg/m3)。废水: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外排水质要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肥田。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各种危险固废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厂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废气:激光切管机切割过程产生的烟尘和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顶部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由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自动喷粉间进行二次密闭,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收集的粉尘分别由各自配套的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固化废气,经烘干道出口顶部集气罩收集后,收集的废气由配套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使用粉末涂料的家具制造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家具制造业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家具制造业排放限值要求;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和《**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豫环办〔2024〕72号)中涉炉窑企业A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本阶段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和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为废金属边角料、废滤筒、废滤袋、废包装纸箱、废塑粉和除尘灰,其中废金属边角料和废包装纸箱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公司,废滤筒、废滤袋和废塑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除尘灰定期清理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专用容器储存,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生活垃圾经厂区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保设施焊烟净化器改为袋式除尘器,喷粉间均改为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原因:环保设施变化是因为企业根据现行的环保政策要求就行建设,对原有不满足环保要求的设施进行了升级,因此对环保设施进行了调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无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154 0.0154 0 0 0.015 0.015
0 0.0375 0.0649 0 0 0.037 0.037
0 0.0038 0.0049 0 0 0.004 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479 0.1029 0 0 0.048 0.048 /
0 0.1168 0.3368 0 0 0.117 0.117 /
0 0.1849 0.2085 0 0 0.185 0.185 /
0 0.0243 0.072 0 0 0.024 0.02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化粪池 监测期间设施正常运行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粉间除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使用粉末涂料的家具制造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 2套旋风除尘器+后置滤筒除尘器+21m排气筒 监测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 切割焊接除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使用粉末涂料的家具制造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21m排气筒 监测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家具制造业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家具制造业排放限值要求;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和《**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豫环办〔2024〕72号)中涉炉窑企业A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 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1m排气筒 监测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设备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监测期间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各种危险固废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厂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为废金属边角料、废滤筒、废滤袋、废包装纸箱、废塑粉和除尘灰,其中废金属边角料和废包装纸箱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公司,废滤筒、废滤袋和废塑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除尘灰定期清理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专用容器储存,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生活垃圾经厂区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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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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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