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关于拟对扶沟县金隆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石英石技术改造等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周口-扶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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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对****年加工3万吨石英石技术改造等2个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10-27 14:51:17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加工3万吨石英石技术改造等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

电话:0394-****662

传真:0394-****662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年加工3万吨石英石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省**市**县大李庄乡冯老桥311国道以西、工业大道以东

****

******公司

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省**市**县大李庄乡冯老桥311国道以西、工业大道以东,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建设规模为年加工3万吨石英石。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仓库3000平方米。主要购置酸泡罐、储酸罐、传输设备等。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本次工程废气处理设施碱喷淋废水进入循环水池加入氢氧化钙与絮凝剂中和沉淀后,上清液经水处理设备(“中和沉淀+絮凝沉淀+RO膜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石英石水洗、喷淋用水,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酸泡罐、盐酸储罐均为密闭的固定顶罐,罐顶有呼吸孔,设置碱液封,呼吸孔与废气收集管道相连,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两级碱液喷淋塔”(TA007)进行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酸用泵等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废RO膜由厂家更换时带走处置。依托厂区现有1座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已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废酸液定期更换,更换时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走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废劳保用品属于危废豁免,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

32

******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项目

**市****开发区园区四**侧、工业大道西侧

******公司

******公司

******公司拟投资 3000 万元租赁******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及办公楼建设年产 10 万吨铜杆项目,占地面积 12940m2。项目原料为光亮铜,纯度不低于 99.9%,生产工艺为“原料-检验-打包-投料-熔化保温-连铸连轧-清洗-收卷-质检-成品铜杆”,不存在提炼铜工艺。主要设备:熔化炉、打包机、连铸连轧机、清洗装置、成圈装置、空压机、液氧罐、冷却塔等,并配套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炉熔化工序产生的熔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连铸连轧工序产生的废气、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食堂油烟。天然气熔化炉熔化工序废气:采用富氧燃烧技术,废气负压收集后引入 1 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根 20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表1(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300mg/m3、烟气黑度≤1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有色金属压延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要求(PM、SO2、NOx 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50mg/m3(基准氧含量:3.5%));连铸连轧及清洗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的要求(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为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最低去除效率90%、油烟浓度限值1.5mg/m3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冷却循环系统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5m3)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20m3)处理,处理后和冷却塔排水****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同时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打包机、熔化炉、连铸连轧机、空压机、水泵、风机等生产设备,评价要求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同步安装减振装置,所有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采取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浮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位于车间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定期外售;****材料厂回收利用;不合格品、边角料不在厂区暂存,直接返回生产过程;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抹布、废含油包装桶、废酒精包装桶、沉渣、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位于车间北侧的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技术改造项目报告表最终版.pdf

******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项目最终版.pdf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