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专家库的建设和专家管理,建立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确保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正规有序,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更新**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专家库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物业管理业务精湛,具备从事评标工作和日常业务指导能力,服务项目管理良好,年龄在60周岁以下(仍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物业管理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或者相当于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二)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相关工作8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报送证件业绩等初审相关材料。
(二)初审推荐。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6日,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审查意见。
(三)考核认定。2026年11月底前,市住建局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业务理论考核,资格认定,公示结果,更新专家库。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中的现有专家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续聘。
(二)受党纪、政****机关认定有犯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专家资格的人员,禁止报名推荐。
(三)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协会协助做好专家更新初审工作。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