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加工20000吨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
电话:0394-****979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加工20000吨饲料建设项目 | **市**县产业集聚区金丹大道东段南侧 | **** | 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利用原项目租赁土地及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约50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加工20000吨饲料。主要生产工艺为:压滤-混料-闪蒸干燥-旋风分离-粉碎-入仓-包装。 | ******公司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料、压滤、烘干等工序产生的臭气及烘干、旋风分离、粉碎、物料入仓、包装工序有组织粉尘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颗粒物120mg/m3、3.5kg/h)、《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涉PM(10mg/m3)限制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限值2000(无量纲)。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凝水混合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2)一般固废:**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分别收集后储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 无 |
年加工20000吨饲料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最终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