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小时前 | 公 开 人:**** | |
| ****关于招募 涉税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管理人”)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涉税专业服务中介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纳税申报代办; (二)税务咨询,税收债权的审查; (三)专业税务顾问; (四)税务合规计划; (五)涉税鉴证; (六)纳税情况审查; (七)其他税务事项代办; (八)其他税务代理。 二、招募中介机构所需的条件 1.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法定资质。 2.报名机构及派遣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3.近两年内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限制税务服务业务活动资格的情形。(由投标机构自行出具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4.报名机构应具有承办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有服务内容业务的工作经验。 5.报名机构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未经破产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6.报名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7.因破产清算案件可能会出现无破产财产的情况,报名机构能够接受不定期付款及零报酬、零费用的条件。 三、完成时限、违约责任 1.中介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与管理人交接相关材料,开展相关工作。 2.如期****机关要求的时限,完成相关事宜。如逾期,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 3.若在合同期内,****机关要求管理人完成的其他涉税事项的,****机关要求协助管理人按时完成或及时向管理人提供相关税务咨询。如逾期,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 四、报名材料及提交 (一)报名材料 1.有效的会计、税务等中介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主体合法执业的证件及投标报价单。 2.承诺书需包括以下事项: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及时高效规范履职: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同意并接受本招募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做好涉税相关工作。 3.参选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类似企业税务清算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税务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工作计划和安排等。 4、提交投标材料的截止为2026年10月28日17:30时止(以收到投标材料时间为准)。投标材料一式二份,且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提交,参选机构应当在封皮上记载参选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联系人:荣律师,电话:158****5205;地址:**省**市**区神火大道与珠江路交叉口联合大厦18楼。 五、其他事项 若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只有一家机构参选,经破产管理人确定具备资格后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机构参选,破产管理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另行通知参选机构现场公开竞聘确定中选机构。若报名截止时间内没有报名机构的,管理人将采用邀请竞争方式进行选聘。 特此公告。 ****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关于招募涉税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