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太**TK2026-17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省豫通房****公司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10-23 17:14 至 2026-11-07 17:1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太** | 地块面积(m2) | 30415.6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太**文体**侧、财鑫南路西侧 | |||
| 经度 | 114.835040 | 纬度 | 34.05179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8-20 至 2026-10-09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省豫通房****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周志海 | 单位联系电话 | 185****335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周志海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5****335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局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8****405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太**谢安大道 330-1 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太** TK2026-17 号地块位于太**文体**侧、财鑫南路西侧。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北至文体路、**财鑫南路、南至小西路、西至国有土地,中心坐标:经度:114.83504°,纬度:34.05179°。本次调查区域面积30415.6m2。调查地块原土地权****社区,根据《****政府关于太**2017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7】888号),该调查地块征收为城市建设用地,地块已征收,未完成土地供应。依据太**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和地类表,调查地块原地类为建设用地(村庄、建制镇,无法进一步细分),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2)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调查地块之前主要为耕地。 目前地块内大部分为在建工程基坑、堆土以及临建设施。经分析,调查地块的历史活动对地块基本无污染。 (3)调查地块相邻区域及周边1km范围内存在的识别目标主要为:****医院、****加油站、河****公司、太******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太******公司。经过其潜在污染和影响分析,可排除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相邻地块 1km 范围内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虽然有生产企业,但根据污染分析其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因此,调查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土地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101/T176-2025)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污染源不对本地块构成影响,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下一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