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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科技创新平台运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鹤科〔2023〕9号)和《关于开展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科〔2025〕42号)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经专家论证、党组会研究等程序,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受理情况持有异议的,应****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0392-****338
****纪检监察组:0392-****105
联系邮箱:****@163.com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