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招标准备事宜市场需求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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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项目合同2025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止。为确保本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市场需求遴选工作,诚****政府相关部门允许此类项目经营的单位参与。具体采纳情况不再向参与单位反馈,本项目相关信息最终以遴选公告为准。

一、项目名称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二、项目地点

****人民路院区、**院区及东院区。

三、需求内容

1、合同期限:一年;

2、服务范围:人民路院区、**院区及东院区;

3、建议竞拍价:3万元起/年。

4.清运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日产日销;

5.双方交接签字需及时,不得漏签;

6.合同期内需提供所有装袋的塑料袋或其它物品;

7.根据实际约定合同签订签5个工作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回收费用;

8.管理方案、流程、应急方案等相应的措施具备完善。

四、参与遴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需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和商务部门颁发的《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经营范围需包括“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回收”。****信息化厅****商务厅的入围名单《关于建立输液瓶(袋)再生利用企业目录库名单》。

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或其跳转网站渠道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结果,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果,被列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2023年1月以来类似业绩不低于三份,且在执行期。

6.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策。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五、反馈方式及时间

1.请将反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材料—公司名称”,后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反馈:

下载

3.联系方式:王老师 0371-****3253

六、提供材料

根据第四条参与遴选单位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应的材料并加盖单位专用章。

所有材料扫描至一份文档备注名称发送邮箱。

七、调研方式

我院将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

八、相关声明

1.本次市场遴选仅为采购项目开展前的需求遴选阶段,非服务商资格预审,与实际采购无关,不构成任何招标或采购承诺。相关资料仅作为遴选单位采购需求使用,但服务商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服务商对提供数据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影响采购的,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无论遴选单位是否采用,服务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服务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服务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调研资料的服务商,遴选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4.遴选单位有权针对遴选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服务商进行询问,服务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遴选单位的问题。

5.本次采购需求调研最终解释权归遴选单位所有。

九、附件


附件1:报价单

****

后勤部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3
招标公告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项目招标准备事宜市场需求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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