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路城南盛世西II-13-1、2、3号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南路城南盛世,于2004年11月建成商住楼,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99°9′37.838″,北纬25°6′20.302″,正门坐标为:东经99°9′37.635″,北纬25°6′20.273″,最高海拔标高1671.881米。
******南路城南盛世西II-13-1、2、3号地块用地面积198.84㎡,本地块大约上世纪50年代前为水田,后为居民住宅,2003年由**中****公司开发建设城南盛世小区,本地块属于城南盛世小区的一部分,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可知,本地块的商住楼建设开工时间为2003年8月、竣工为2004年11月,建成后本地块名称命名为******南路城南盛世西II-13-1、2、3号,截至目前仍然为商住楼,****商铺****用品店、衣服店,现为茶叶店。本地块周边目前主要为道路、居民区、沿路商铺、****医院、****委员会、**小学、**市****等,不存在工业企业。
现需将******南路城南盛世西II-13-1、2、3号的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变更,同时需将一部分土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查询可知该宗地原用途:一级类为商业用地198.84平方米,现需133.46平方米变更为一级类居住用地(07)、二级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133.46平方米。需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杨正顺、杨丽娟、杨品林于2026年9月2日委托****开展******南路城南盛世西II-13-1、2、3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内容及程序见图2.4-1,第一阶段工作主要是在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的基础上,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有无可能的污染源,有无有害有毒的设施及活动。我单位接到委托后,及时对该场地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谈调查。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本地块场地受污染的可能性,进行现场踏勘,明确提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最终编制形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基于本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被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场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