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拟作出《******天瑞年产5万吨汽车配件技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天瑞年产5万吨汽车配件技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2日。
电话:0372-****211传真:0372-****211通讯地址:**市**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天瑞年产5万吨汽车配件技改扩建项目 | **省**市**市姚村镇史家河村 | **** | ******公司 | 项目为扩建,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天瑞年产5万吨汽车配件技改扩建项目,年产5万吨汽车配件。主要设备包括:一条全自动铸造流水生产线,5吨中频感应电炉3台,射芯机、抛丸机、除尘器、砂处理设备、电泳设备、打包机及其他配套设备。主要工艺:制芯-熔化-球化-浇注-砂处理-抛丸-打磨-电泳。项目建成后,新增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汽车配件,全厂生产规模增加为年产82000吨汽车配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熔化废气和球化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制芯(热芯盒)废气、浇注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砂处理废气、落砂废气经3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先经自带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和打磨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槽、烘干炉有机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湿式机加工废气采用3套“集气罩+静电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经3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由1套生物除臭装置(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限值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当地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 项目含油废水、含氟废水先经除油除氟预处理(处理规模为20m3/d,处理工艺为“隔油+pH调节+混凝沉淀+pH反调”),然后与纯水洗废水共同****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共同经污水管网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及****公司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项目扩建后职工人数不变,不新增生活用水,现有工程生活废水由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严格管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按要求在报批**行了环境信息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