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0.00元
最高限价:****0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政采招标(2026)0017号-1 |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 ****0000.00 | ****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共分为1个包;包含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期:合同签订,接医院通知后60日历天内;
5.4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5交货地点:送至**市**区中州东路37号****中州院区医技楼1层;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注: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cn)
3.方式:****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区首**区首阳大厦****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计费参照依据****协会发布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通知(豫招协〔2023〕2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区间执行对应比例计取:中标金额100万以下(含100万),按照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100%计取;中标金额100万-500万(含500万),按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中标金额500万-1000万(含1000万),按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中标金额1000-2000万(含2000万),按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中标金额2000万元以上,按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取。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99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东路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5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黄**路**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15层
联系人:张照明、候凯歌、马燕、刘增南、王恺
联系方式:0371-****919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照明、候凯歌、马燕、刘增南、王恺
联系方式:0371-****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