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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对光**用测定仪采购进行了公开询价,经综合评审,确定****为本项目的供货方。
公示期:2026年10月21日—10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写明异议人名称、联系方式、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或在工作时间内来电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规定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管理联系人:赵先生158****4340
业务联系人:任先生156****1176
监督联系人(收件人):陈女士0374-****201
(接听电话时间:上午8:30-12:00,14:30-17:30)
电子信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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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