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公司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2029****公司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重新招标】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2029****公司零星工程维修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
二、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公司****公司内网同时发布。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公司****公司702开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 序号 | 候选供应商排序 | 候选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含税) |
| 1 | 第一候选供应商 | **** | 2890.28元 |
| 2 | 第二候选供应商 | ****公司 | 2910.18元 |
| 3 | 第三候选供应商 | **深万****公司 | 2788.25元 |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6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市**县建设路1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1066
日期: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