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开发区源网荷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答疑回复及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开发区源网荷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二、答疑内容
质疑问题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乙级
**省工程设计资质不批准电力行业乙级资质,只批准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本光伏建设项目需要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际人或者投际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本项目招标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对于贵单位提到的电力行业设计资质,只要体现并涵盖本项目电力行业乙级即可;
质疑问题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未见预付款约定,请问本项目施工部分是否设置预付款,设备材料部分是否设置备料款为了促进项目推进和履约,建议施工部分设置预付款,设备材料设置备料款。
回复: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为: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全部交付并经设计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5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评审后付至评审价的97%,剩余3%为质保金。2.施工部分,按月进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合格经财政部门评审后付至97%,剩余3%为质保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澄清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大道西段58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372-****213
招标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0502MACNMM1N4J
联系地址:**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财富公馆东单元23层
联系人:汲先生
联系电话:166****5589
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地址:****财政局
联系人:毛学丰
电话:135****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