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厂干管(轩辕湖湿地公园段)改造工程

审批
河南-郑州-新郑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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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1

项目名称 ****处理厂进厂干管(轩辕湖湿地公园段)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市风苑路与**线东北,轩辕湖湿地公园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8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任党辉
联系人 蔡培 联系电话 151****3269
项目投资(万元) 493.81 环保投资(万元) 20.8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污水干管(三级钢筋混凝土d1350外套管 d1000玻璃钢夹砂管)240m,处理现状管道418m,以及周边土体与水体处理、施工引起的园路与绿化拆除恢复、污水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区域设置连续围挡,裸露地面、临时堆土及易起尘物料采取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土方开挖、装卸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出场清洗,及时清扫施工道路;大风天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土方作业,并加强覆盖。使用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合格燃油,加强设备维护。现状污水管道处理及污泥清理过程中减少敞露时间,产生的污泥及时密闭收集、清运,必要时采取除臭措施。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经现有****处理厂,不在施工区域散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前落实污水截流及临时导排措施,将现状管道来水导入正常运行的污水管网,****处理厂,防止施工期间污水外溢或进入公园水体。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管道清洗废水、与污水接触的试验排水及土体、水体处理产生的废水分类收集,按水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符合接管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不直接排入公园水体。清洁试验排水收集后优先回用。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废旧管材及清理污泥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符合回填要求的清洁土方优先用于工程回填及场地恢复,剩余土方和建筑垃圾按当地管理要求运至核准场所利用或处置;可回收废旧管材交回收单位利用。污泥及受污土体采取防渗、防雨、防流失措施暂存,根据其性质送相应接收处理单位,不混入清洁土方回填或随意倾倒。运输过程采取密闭、防洒漏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施工区域设置围挡,靠近居民等噪声敏感目标时采取临时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布置。原则上安排昼间施工;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提前公告。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经过居民区等敏感区域时禁止鸣笛,施工噪声执行现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及临时占地范围,保护施工范围外的树木、绿地和岸坡。表土分层剥离、单独堆存并覆盖,优先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设置拦挡、覆盖和排水措施,减少雨水冲刷及泥沙入水。临近水体施工采取有效隔离、拦污措施,防止污水、泥浆、油料及施工废物进入公园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强降雨时段,缩短裸地暴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恢复园路、绿化及受扰动岸坡。
承诺:**** 任党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任党辉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1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