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万吨净水滤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年产3万吨净水滤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2277
通讯地址:**县文化南路161****环境局**分局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3万吨净水滤料项目 | **** | **县彭婆镇西高屯村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县彭婆镇西高屯村,占地面积6000㎡,属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利用现有厂房改建为1座生产车间,内设原料区、成品区)、辅助工程(利用现有办公用房)、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给料机、鄂破机、锤破机、振动筛、风选机、提升机、成品仓、中转仓、缓冲仓;主要原辅材料:块状石英石、包装袋;生产规模:年产3万吨石英石净水滤料;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9.5万元。 |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合理采取生产线密闭、负压抽气、干雾抑尘、厂内运输车辆冲洗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投料、破碎、落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筛分、风选、落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1)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外排。 (2)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循环利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 厂区排污口外排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镇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设置专用容器储存,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转移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