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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132087N | 建设单位法人:郭红伟 |
| 郭红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彭婆镇东高屯村 |
| ****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彭婆镇东高屯村 |
| 经度:112.477500 纬度: 34.5150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5-13 |
| 伊环审〔2026〕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32087N001W |
| 2026-07-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3 |
| 18.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132087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132087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29MAE92LDH0F | 竣工时间:2026-06-08 |
| 2026-06-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9-10 |
| 2026-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4088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棕刚玉磨料7980t,白刚玉磨料120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棕刚玉磨料7980t,白刚玉磨料12000t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改建项目调整现有工程产品结构,段砂及细洗粒度砂不再进行生产;高温煅烧粒度砂及白刚玉磨料产能增加;粗洗粒度砂及中温煅烧粒度砂产能减少;真空干燥粒度砂产能不变。中温煅烧粒度砂、真空干燥粒度砂与现有工程生产工艺相同,粗洗粒度砂由于二车间2台鄂破机拆除,粗洗粒度砂原料由块状棕刚玉变为粒径<1mm棕刚玉原料,生产工艺上减少破碎加工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改建调整了现有工程产品结构,段砂及细洗粒度砂不再进行生产;高温煅烧粒度砂及白刚玉磨料产能增加;粗洗粒度砂及中温煅烧粒度砂产能减少;真空干燥粒度砂产能不变。中温煅烧粒度砂、真空干燥粒度砂与现有工程生产工艺相同,粗洗粒度砂由于二车间2台鄂破机拆除,粗洗粒度砂原料由块状棕刚玉变为粒径<1mm棕刚玉原料,生产工艺上减少了破碎加工工艺。 |
| 无变化,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一致。设施布局存在调整。二车间1套气流分级设备转移至五车间。具体变动内容如下:将现有干洗、磁选、筛分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拆除后,按照环评内容,**10台振动筛分设备,并设置了覆膜袋式除尘(TA006)+15m高排气筒(DA007)。改建完成后,二车间布局较为紧凑,气流分级设备转移至五车间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1)新材料车间滚筒密磁选、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白刚玉镀铱车间搅拌、磁选、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3)滚筒密及隧道密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经收集后通过SCR烟气脱硝装置处理,由15 米高的 DA006排气筒排放。 (4)二车间高温煅烧粒度砂上料、混料、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 DA007 排气筒排放。 (5)五车间高温煅烧粒度砂上料、混料、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 DA008 排气筒排放。 以上经处理的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文〔2024〕7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1)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出厂区。(2)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肥田;远期待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建成后,职工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过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1)新材料车间滚筒密磁选、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白刚玉镀铱车间搅拌、磁选、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3)滚筒密及隧道密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经收集后通过SCR烟气脱硝装置处理,由15 米高的 DA006排气筒排放。 (4)二车间高温煅烧粒度砂上料、混料、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 DA007 排气筒排放。 (5)五车间高温煅烧粒度砂上料、混料、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 DA008 排气筒排放。根据车间布局,将二车间1套气流分级设备转移至五车间建设,废气经配备收尘装置收集后,经DA009排气筒排放。 以上经处理的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文〔2024〕7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1)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出厂区。(2)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肥田;远期待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建成后,职工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过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依托现有暂存设施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废气处理措施方面,二车间布局较为紧凑,不适宜建设1套气流分级设备,将该套气流分级设备转移至五车间建设,并配套布袋收尘(产品)设施,经单独设立的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不涉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576 | 0 | 0 | 0 | 0 | 0.058 | 0 | |
| 0.007 | 0 | 0 | 0 | 0 | 0.007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451 | 0.48 | 0 | 0.0187 | 0 | 0.606 | 0.461 | / |
| 0.3483 | 1.56 | 0 | 0.0449 | 0 | 1.863 | 1.515 | / |
| 10.4281 | 1.3006 | 0 | 9.0615 | 0 | 2.667 | -7.76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1)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出厂区。(2)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肥田;远期待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建成后,职工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过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肥田。不具备监测条件,未监测。 |
| 1 | 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文〔2024〕7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 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1)新材料车间滚筒密磁选、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白刚玉镀铱车间搅拌、磁选、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3)滚筒密及隧道密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经收集后通过SCR烟气脱硝装置处理,由15 米高的 DA006排气筒排放。 (4)二车间高温煅烧粒度砂上料、混料、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 DA007 排气筒排放。 (5)五车间高温煅烧粒度砂上料、混料、筛分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 DA008 排气筒排放。根据车间布局,将二车间1套气流分级设备转移至五车间建设,废气经配备收尘装置收集后,经DA009排气筒排放。 | 于2026年9月9日至9月10日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监测数据均达标。 |
| 1 | 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 2026年9月9日至9月10日,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存放于危废间内,暂存间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不低于1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在正常运营期间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后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不会对区域的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存放于危废间内,暂存间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不低于1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在正常运营期间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后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不会对区域的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 1 | 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依托现有暂存设施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磁选出来的铁砂、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依托现有1座5m2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废依托厂区现有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本项目位于**市**县彭婆镇东高屯村,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本项目位于**市**县彭婆镇东高屯村,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 1 |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天然气、润滑油以及危险废物等,从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分析,主要存在泄漏、火灾等风险。经估算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响应应急设备及应急物资,加强员工教育培训,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且项目采取环评要求的风险措施和应急方案后,不会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造成大的影响。 |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天然气、润滑油以及危险废物等,从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分析,主要存在泄漏、火灾等风险。经估算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响应应急设备及应急物资,加强员工教育培训,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且项目采取环评要求的风险措施和应急方案后,不会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造成大的影响。 |
| 废气处理设施方面,新材料车间、破碎车间、四车间、白刚玉镀铱车间等生产设备环保设施依托现有,废水方面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肥田,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废的储存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气处理设施方面,新材料车间、破碎车间、四车间、白刚玉镀铱车间等生产设备环保设施依托现有,废水方面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肥田,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废的储存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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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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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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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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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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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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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