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三****公司年产60000吨新型耐磨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三****公司年产60000吨新型耐磨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三****公司 | **三****公司年产60000吨新型耐磨材料建设项目 | **市****园区高袁砦村 | ******公司 | 该项目在**市****园区高袁砦村,利用现有场地约17539.19平方米,建设年产60000吨新型耐磨材料项目 | 1、废气:1#车间料仓上料、熔炼、冷却工序废气:料仓进料口两侧设围挡,上方设集气罩,料仓呼吸孔设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熔炼炉炉盖预留排气口连接集气管收集加料粉尘和熔炼废气,倾倒接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密闭缓冷余热仓设负压集气管道,熔炼废气和密闭缓冷余热仓冷却废气经收集后,先引入1套旋风除尘预处理后,再引入料仓夹层对原料预热后,再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2#车间白刚玉制砂、磨粉工序废气:项目颚破机位于地下,地上进料口两侧设围挡,上方设集气罩,地下鄂破机全封闭负压收集;巴马克机进料口、卸料口设负压集气管道收集;缓存筒仓呼吸孔设集气管道,振动筛、圆筛全封闭,上方设负压集气管道;球磨及陶瓷精磨机全封闭负压收集;搅拌配浆投料和烘干机投料口两侧设围挡,上方设集气罩;卸料包装工序建议企业三侧设围挡,侧方设集气管道;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1#车间料仓上料、熔炼、冷却工序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车间料仓上料、熔炼、冷却工序废气:料仓进料口两侧设围挡,上方设集气罩,料仓呼吸孔设集气管道,料仓呼吸孔设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熔炼炉炉盖预留排气口连接集气管收集加料粉尘和熔炼废气,倾倒接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密闭缓冷余热仓设负压集气管道,熔炼废气和密闭缓冷余热仓冷却废气经收集后,先引入1套旋风除尘预处理后,再引入料仓夹层对原料预热后,再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3#车间白刚玉制砂工序废气:项目颚破机位于地下,地上进料口两侧设围挡,上方设集气罩,地下鄂破机全封闭负压收集;巴马克机进料口、卸料口设负压集气管道收集;缓存筒仓呼吸孔设集气管道,振动筛、圆筛全封闭,上方设负压集气管道;卸料包装工序建议企业三侧设围挡,侧方设集气管道;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与3#车间熔炼工序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熔炼工序有组织颗粒物能够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刚玉类工业熔炼炉、熔化炉、竖窑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要求;白刚玉制砂、磨粉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磨料磨具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PM≤10mg/m3);烘干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磨料磨具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PM≤10mg/m3)。 2、废水:沉降脱水废水:设置1个10t的废水罐和10t的回用水罐,含浆废水先排入废水罐,加入少量的絮凝剂(PAM、PAC),废水经絮凝沉淀后,上层清液直接流入回用水罐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暂存,定期清运肥田。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含磁性杂质、废水絮凝沉淀浆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9019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