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豫C989PQ-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处置项目 | 标的编号 | ZPCWPM****0080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27 |
| 挂牌起始日期 | 自公告日起7个自然日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买受人 | **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7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 ①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标的概况 | 车辆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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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
| 起拍价(元) | 35000.00 | ||||||||||||||||||||||||||||||||
| 保留价(元) | 35000.00 | ||||||||||||||||||||||||||||||||
| 委托人情况 | 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73****9648 | |||||||||||||||||||||||||||||||
| 委托人承诺 | 本委托人拟转让持有的上述资产,并委托****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化云闲余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化云闲余网络竞价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交易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化云闲余平台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6、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履行了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并在不晚于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就资产转让的数量、转让底价、支付方式和期限及行权方式等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并提示了优先购买权人及时关注化云闲余平台网站,查阅项目公告信息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委托人决策文件 |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标的仅为车辆,不包含车辆号牌。 |
| 重大事件披露 | 1、该车辆所有人为****,车辆性质为非运营车辆,属于单位用车、过户相关要求须自行了解。 2、竞拍成交后,成交方可指定第三方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并要求签署配套承诺书,承诺 15 日内完成过户登记,逾期承担相应后果。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买受人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标的按现场实物现状交付,与本次交易披露的瑕疵声明一致;交割前车辆涉及的交通违章、欠缴规费、事故责任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交割完成后,车辆的保管、使用、损毁灭失风险及全部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人在公告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对车辆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车辆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竞买人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车辆及车辆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车辆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实物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化云闲余平台(https://hyxt.****.com)的《化云闲余平台网络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具体时间待经办人员电话通知,各报名单位按照电话通知约定的时间,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踏勘现场。 展示地点:**省**市**区道南路 12 号 :吴经理 138****9912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10-20 09:00:00 至 2026-10-27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买受人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按照相关要求在化云闲余平台网站(https://hyxy.****.com)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材料的提交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元,截止时间2026-10-27 17:00:00,按平台提示信息缴纳。 2、买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在完成资产交割后,原渠道无息退还。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未成交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原渠道无息返还。 3、出现下列情形时,竞买人或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或买受人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竞买人或买受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委托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委托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或买受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化云闲余平台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5)交易合同签订后,买受人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6)竞买人或买受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竞买人或买受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人或化云闲余平台造成损失的; (8)其他依据信息披露公告、化云闲余平台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4、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买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 |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集中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120分钟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 交易服务费 | ①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总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竞买人应在报价时考虑该项支出;②交易服务费金额按最终成交金额的【2.9%】(含税),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向各标的的买受人收取;③交易保证金将优先用于抵扣交易服务费,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 ,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差额汇入平台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 ||||
| 附件下载 | |||||
| 咨询联系人 | 吴经理 | |
| 咨询电话 | 138****9912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 |
| 技术支持 | 余经理 180****8803 | |
| 拍卖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