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雾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超声雾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155000.00元, 最高限价:155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1 | ****超声雾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155000.00 | 155000.00 |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眼部超声雾化仪、电动止血仪、高压灭菌器等设备。
4.2资金来源:已落实。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4.4、交货期: 7 天。
4.5、质保期: 1 年。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至 2026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1)纸质(2)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售价:300元/份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11月10日9 时00分(**时间)
2、地点:****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0日9 时00分(**时间)
2.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叶廉路237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375-****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统计局家属院院内3号楼西单元三层东户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7****5068